Yahoo! CEO Marissa Mayer 2月份宣布的新政“所有在家辦公的員工都要回到辦公室”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豆瓣工程副總裁段念認為,從文化建立、協作、創新和經驗傳遞的角度,更愿意大家有盡可能多重疊的辦公時間。
對軟件技術工作者來說,辦公的場所對工作效率似乎并沒有大的影響——畢竟,大部分軟件工程師給人的印象是埋頭于電腦前,似乎只要給他們一臺能夠連上 Internet或是公司VPN的電腦,他們就能產出我們期望的代碼。在理想情況下,公司還能通過這樣的方式節省不少固定工作場所的開銷。聽上去十足像是 個雙贏的選擇。
然而,時至今日,真正能徹底貫徹“在家辦公”的公司卻少之又少,Google、Facebook等公司雖然允許員工在“不方 便的時候”選擇在家辦公,但不允許員工長期如此;在“在家辦公”方面執行寬松政策的Yahoo!公司,在新老板Marissa上臺后,便取消了 允許員工在家辦公的政策。
那么,在理想和現實之間到底有哪些差距呢?顯然,允許員工在家辦公是個充滿溫情的福利:在忙碌的工作之外,員工總免不了遇到各種突發狀況。例如,孩子生病了,家里漏水了,遇到大雪出門不安全,臨時需要在家等待新買的洗衣機安裝完成……
在這些情況下,為員工提供“在家辦公”的福利讓員工能兼顧生活和工作,能體現出公司對員工的關懷。另一方面,如果軟件技術工作的主要工作產出是由個體的智慧和經驗決定的話,那么在什么環境辦公理應不是問題。
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對于取消允許員工在家辦公的政策,Marissa給出的理由是“為了創建公司新的創新和協作文化,員工必須到公司來報到”。可是,創新不應該是通過個體來進行的嗎?通過網絡方式進行協作難道不是可行的方式嗎?
Zappos 公司CEO謝家華在談論到面對面溝通的重要性時講到:“雖然Zappos是通過技術進行擴張的,但我們仍然非常依賴于面對面的互動,這一點似乎很奇怪。原因則在于,我們生物形態進化的速度遠遠慢于技術。我們是一種社會性的物種,天生應該在不同的場合跟人進行面對面的互動,而不只是使用電子郵件和電話,或是在家進行遠程交流。”
我很認同這一點。創造性往往是在不同的個體之間碰撞產生的,而非由單個個體在日常的環境中產生。另一方面,雖然通過網絡協作可以在技術上實現無延時的互動。然而,與面對面的互動相比,基于網絡的協作能夠傳遞的信息通常要少得多。在一個有著良性技術文化的團隊中,文化通常依靠身教的方式被不斷地傳遞給加入組織的新成員。然而,遠程辦公的方式卻極大制約了文化的建立和傳遞過程。很明顯,在與一個人比肩而坐,一起完成一個項目的過程中,我們最終得到的不只是完成工作的代碼,還有兩個人之間的相互影響,以及通過思維碰撞得到的各種火花。而這些是很難通過遠程協作的方式達成的。
另一個在家辦公的不利之處在于效率。其實對大部分來說,家并不是一個合適的辦公環境,至少對我個人來說就是如此。太多事務會導致分神,而缺乏來自身邊同事可 見的壓力則會導致工作中容易出現懈怠。我不否認有那么一些人即使在家也能嚴格地分清工作和生活,但我相信,對大部分人來說,如果選擇長期在家辦公,恐怕很 難在工作和生活之間劃上明確的分隔線。
作為一個技術管理者,我愿意相信團隊成員的自覺性,也愿意照顧團隊成員偶然會遇到的困難,因此,我愿意在團隊中保留大家在“特殊情況下”偶爾在家辦公的權利,但從文化建立、協作、創新、以及經驗傳遞的角度,我更愿意大家有盡可能多重疊的辦公時間。只有這 樣,才能真正在組織內建立一個高度信任、充滿活力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