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隨著團購風潮的來襲,O2O這種全新的互聯網營銷模式正迅速席卷人們生活。據艾媒咨詢(iiMedia Research)最新數據顯示,截止到2012年O2O營收規模已經達到986.8億,環比增長75.5%。隨著O2O市場份額的持續推進,預計到2015年O2O營收規模將達到4188.5億元。
之前在網絡上看見一個有意思的案例:在某個學校邊有個賣煎餅的大嬸,她建立了一個QQ群,為還在上課的同學們服務,同學們在QQ群里向大嬸下好訂單后,大嬸記錄下訂餅的同學,等同學們下課后來大嬸的餅店交錢取餅,大嬸說這樣下訂單的方法已經用了五六年,效果挺好的。由此可見O2O解決了買家排隊等待的問題,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再是賣家通過線上的基礎推廣手段來實現線下的交易,節約了投資總成本。
伴隨著O2O市場的不斷壯大,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筆者趙欣淼總結為以下幾點:
第一、沒有第三方支付工具,不能解決資金擔保問題:O2O模式除開團購的O2O模式,它沒有一個類似于支付寶的擔保評價工具,無法肯定商品的真實性,在線上支付這方面對商家也不具有約束性,不能保證消費者的利益,由此業不能為消費者創造更大吸引力。總之O2O模式引入擔保支付功能十分必要和重要。
第二、不能保障線上信息與線下商家服務對等。就O2O模式而言,線下的企業大多是屬于服務類型的,而國內服務大多存在多種不規范運營,某種程度上很難保證線上線下信息層出不窮,例如:消費者退換貨物比較麻煩、服務注水、付款后捐款走人等等。
第三、O2O模式中的新藍海:國內很多的商家對于O2O這種模式僅僅停留在團購這個階段,很多家O2O企業一哄而上,為了避免這種千篇一律的現象,O2O企業應該多推出一些新的模式來吸引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