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亞馬遜中國網站悄然上線了中國版Kindle書店,頁面顯示,該商店由具有在線出版牌照的中文在線公司運營。這很可能是Kindle閱讀器硬件即將入華的信號,正當中國用戶期盼之際,12月14日即有媒體報道稱,Kindle書店可能因違規被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叫停:
“新聞出版總署科技與數字出版司數字出版處處長王強今天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亞馬遜kindle商店借牌運營違反規定。” 報道還稱:新聞出版總署已經向亞馬遜中國、中文在線進行詢問調查,但還未有具體調查結果。顯然,該公司企圖通過與中文在線公司合作解決牌照問題。今天筆者想和大家探討和電子書經營許可涉及的法律問題。
一、經營電子書需要什么牌照?
涉及電子書資質問題的主要是新聞出版總署的部門規章。可能因為技術發展快,法規跟不上,與電子書最直接相關的是一個連部門規章都算不上的法律文件,名稱為:《新聞出版總署關于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根據第14條,亞馬遜經營的電子書業務涉及電子書的編輯和發行和銷售,應當取得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和互聯網出版三項許可。
在電子書之前,網絡游戲產業也曾面臨網上發行游戲客戶端的牌照問題。當時,網絡游戲企業有兩種方式獲得網絡游戲的經營許可,有互聯網出版資質的網游企業可以直接以企業的名義直接把游戲交版署審批;沒有出版資質的企業可以通過電子音像出版社提交游戲到版署審批并獲得游戲的電子出版物版號。但電子書出版和網絡游戲出版不同的是,一個網絡游戲企業最多運營幾十款游戲,還可以通過出版社拿版號,費用不會太高。但電子書的發行涉及成千上萬本書,如果沒有互聯網出版資質都通過出版社拿版號進行經營,賺來的錢都給出版社也不一定夠。
二、亞馬遜中國為什么不直接申請牌照?
亞馬遜中國能不能直接申請互聯網出版的牌照?答案是否定的,亞馬遜中國的股東是美國亞馬遜公司,因此其屬于外資企業,根據商務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業務屬于禁止外商進入的領域,因此亞馬遜中國單獨申請牌照的路是走不通的。
三、亞馬遜和中文在線合作有什么問題?
根據亞馬遜網站電子書頁面下方信息顯示:“Kindle電子書店由中文在線提供運營支持,新出網證(京)字045號。”中文在線是有牌照的企業,顯然,亞馬遜中國擬通過與有照企業合作的方式解決牌照問題。但筆者個人認為,按其目前的操作方式,存在瑕疵。就筆者使用的情況看,Kindle電子書店的從域名、服務器空間、閱讀軟件到購買電子書的支付,使用的都是亞馬遜中國的服務,基本與中文在線無關,運營體現在哪里?因此,版署官員說此次亞馬遜中國借牌運營違反規定的說法顯然并非全無依據。
最后,半個月前,中國的民營企業小米公司退出了一款機頂盒產品——小米盒子,被廣電總局叫停,筆者為此寫過兩篇批評廣電總局監管的文章。此次,外資巨頭亞馬遜公司又在在線出版領域遇到了麻煩。而小米盒子和Kindle電子書店代表的是科技和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它們相繼遭遇行政監管困擾反映的不少它們的超前,而是我國行政管制的落伍,而且,根據現行的體制,企業沒法對這些不合理的監管措施進行司法救濟,提起行政訴訟。這種情況存在的風險是,政府通過監管扼殺高科技新產品的同時,也會讓我們的科技和文化發展大大落伍于世界先進國家。
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電話: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更多精彩知識產權法律內容,請訪問:www.legalservice.cn(中文)www.chinaiplawyer.com(英文)。